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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审议华隆公司董事会、股东会议案及中原文化基金合伙人会议议案
时间:2022-04-23 作者:张宗尚 编辑:张景旭

  4月22日,河南华隆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隆公司)召开2021年度董事会、股东会,并同步召开中原文化基金合伙人会议。会议召开前,集团公司严格按照《法人治理结构系列文件汇编》要求,履行有关审议决策程序,规范了治理流程,完善了决策程序,充分维护了集团的股东权益。

  根据集团公司治理主体权责清单,4月18日,集团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,对华隆公司拟召开的2021年度董事会、股东会议案、中原文化基金合伙人会议议案进行审议,并拟定了审议意见。其中,华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将按程序报集团公司党委会前置研究,并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决定。

  据了解,这是今年集团公司制定并研究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相关系列文件以来,第一次按照《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》(豫报司〔2022〕3号)和《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工作细则》(豫报司〔2022〕4号)规定,对二级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,对参、控股企业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会议议题进行审查。

  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系列文件,是集团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,完善现代企业制度,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主体在决策、执行、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,推动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的。集团各控、参股企业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系列文件规定,将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,提高决策效率,加快推进集团“两个现代”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