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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公示
时间:2025-03-06 作者:综合 编辑:张哲倩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第二十九条规定,河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,自2025年3月3日起,对河南日报社(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)社长、党委书记刘雅鸣同志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及河南日报社2024年预算执行等情况进行审计。欢迎社会各界对被审计单位相关情况和审计组依法审计、文明审计和廉洁审计情况进行监督。

一、审计组人员组成

组  长:张少民

副组长:李成辉

成  员:褚瑞、秦海强、吴亚杰、袁星、毛毛、王佳慧等。

二、若反映被审计单位有关问题,请与审计组联系

审计组办公地点:河南日报报业大厦4楼会议室

联系人:吴亚杰  联系电话:13783525397

电子邮箱:sjtdqc2022@163.com

三、若反映审计组成员依法审计、文明审计、廉洁审计有关问题,请联系省审计厅纪检部门

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电话:0371—65648308

省审计厅机关纪委电话:0371—65648148

电子邮箱:hnssjtjjz@163.com

附件: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
       河南省审计厅驻河南日报社(报业集团)审计组

           2025年3月3日


附:

审计“八不准”工作纪律

一、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、餐饮、交通、通讯、医疗等费用。

二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,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。

三、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、娱乐、旅游等活动。

四、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。

五、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、资产、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。

六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。

七、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。

八、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。

对于违反上述纪律者,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;对负有领导责任的,予以追究。